医保专题
鄂州市大病集中救治政策宣传
发布日期:2018-12-04 作者: 点击:119115
一、大病集中救治的病种有哪些?
答:大病集中救治的病种有 14 种,包括食道癌、胃癌、结肠癌、直肠癌、终末期肾病、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房间隔缺损、儿童室先天性心脏病室间隔缺损、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、儿童急性粒细胞白血病、肺癌、乳腺癌、宫颈癌、儿童肿瘤、尘肺。
二、哪些对象适合大病集中救治?
答:持有《鄂州市精准扶贫医疗证》农村贫困人口,且患有上述疾病的,均适合大病集中救治。
三、大病集中救治的定点医院哪些?
答:市外定点医疗机构:省人民医院、省中医医院、省肿瘤医院、中南医院、陆军总医院、武汉市儿童医院、省妇幼保健院。市级定点医疗机构:市中心医院、市中医医院、市妇幼保健院、市第三医院、市精神卫生中心、市优抚医院、飞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、凤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、西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、怡亭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、鄂钢医院、鄂州二医院、市优抚医院城东分院(患重症精神病人)、凤凰医院(患重症精神病人)、华仁康复医院(患脑瘫病人)。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:鄂城区、华容区、梁子湖区、葛店开发区、鄂州经济开发区区域内医院(不含建华中医院、吴都航宇医院、觉华医院、程潮铁矿职工医院)及各乡镇卫生院。
四、凭什么手续到定点医院去大病集中救治?
答:农村贫困人口可凭本人身份证、《鄂州市精准扶贫医疗证》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,方可享受健康扶贫医疗政策;凡不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,按照现行我市城镇职工医保或者城乡居民医保政策享受相关待遇。到县域外就诊的必须按规定履行转诊手续。
五、大病集中救治对象到医疗机构就诊的流程怎样?